气候资源是全球公共物品,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全人类的集体行动。2016年4月22日,《巴黎协定》高级别签署仪式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175个国家领导人出席。《巴黎协定》提出了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蓝图和愿景,以实现在2100年之前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的升高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范围之内,可以说是人类气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展示了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国家主席习近平特使、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代表中国签署了这一协定,并在《巴黎协定》高级别签署仪式开幕式上做了“推进落实《巴黎协定》 共建人类美好家园”的重要发言,表示中国政府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落实《巴黎协定》将蓝图化为实际行动,积极做好国内的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让全球看到了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巨大决心、全球责任担当,和中国人民一以贯之的言必信、行必果的态度。
中国政府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一直是责任担当,积极推动达成和加快落实《巴黎协定》。中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首批缔约方之一,也是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起国之一,一直是倡导建立公平合理的新型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推动者,在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实践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自2006年以来,积极推动中非在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协作等领域的合作;2008年4月,中国和澳大利亚发表《关于进一步密切在气候变化方面合作的联合声明》,强调发达国家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协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2014年6月、11月,中国分别与英国、美国发布了《中英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2015年6月、11月,中国分别与欧盟、法国发布了《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法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携手巴黎气候大会达成一项富有雄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就此多次与有关国家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并于2015年11月29日出席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开幕式,系统阐述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主张。
中国做出主动、积极的努力,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政府在今年启动了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深化南南合作,协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融资的能力。
中国积极制定和实施符合国情特征的本土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中国是最早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2007年6月,中国政府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也是全球发展中国家第一部专门性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2008年10月,中国政府出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路线图,并每年都出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的年度报告,向各界展示中国的努力和进展;2009年5月,《落实巴厘路线图——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中国政府宣布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40-45%,并纳入国家规划;2013年11月,中国颁布了专门针对适应以后变化方面的战略规划《国家适应气候发展战略》。此外,中国政府还颁布了一系列专门的或者相关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方案等,落实气候变化应对战略与政策,如2014年9月出台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了中国202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2015年6月,中国向IPCC提交了中国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文件,成为第15个提交国家自主贡献的缔约方,明确了中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力争尽早达峰等一系列目标,并提出了确保实现目标的实实在在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