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消息7日消息,11月7日晚间,北京市发改委对外发布消息,因上游供气价格调整,经市政府同意,11月15日起,北京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非居民供热价格相应调整。
居民用气价格下调
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规定和国内天然气供需形势,今冬采暖季(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中石油上浮了供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注意,这里说的不是老百姓使用的居民气价。
根据上游供气价格变动情况,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相应调整: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执行采暖季季节性价格,在现行基础上上浮0.26元/立方米;自2020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按照国家降低本市天然气门站价格的水平,在现行基础上下调0.02元/立方米。
居民用气价格则将下调。这样一来,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也有所变化。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因增值税税率调整,降低本市天然气门站价格0.02元/立方米。按照本市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自2019年11月15日起,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相应下调0.02元/立方米。
非居民供热价格每平米上调3元
天然气价格的调整,也将带来供热价格的相应调整。据介绍,受本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及本市供热企业供热成本变动情况影响,今冬采暖季起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梳理发现,非居民供热价格的收费计算方式有按面积收费和按热计量收费两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