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
根据《通知》,上述地区范围内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或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的主体需每年上报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
据记者粗略估计,按此门槛,全国纳入报告企业总数约在两万家以上。
基本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提到的主要目标之一,其内涵包括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
此次国家发改委组织全国范围的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将完成摸清我国企业排放“家底”的重要基础工作,也将是实现全国统一碳市场的一步实质性举动。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方面了解到,《通知》意在建立起一个制度性的温室气体报送体系,能够以每年一报的工作节奏进行数据上报。但由于准备工作包括平台搭建、历史数据核算、方法学筹备等多项复杂工作,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实行,还要看全国各地区的准备情况。
据介绍,在首批10个行业国家方法学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将很快再出台10个方法学,进一步完善国家层面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体系。
全国企业报送启动
“毫无疑问,这项工作肯定会为将来建立全国碳市场建立很好的基础,”一位业内专家表示,“但这也是最基础的摸清排放家底的工作,意义远不止这些。”
据悉,开展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目的是全面掌握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加快建立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加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控,为实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等相关交易提供数据支持。
同时,也加快培育和提供广大企、事业单位的低碳意识,强化减排社会责任,落实节能减碳措施,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供我国自主减排行动的透明度。
此前,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已经对试点内纳入控排的企业进行了盘查核查,在各自探索中获得了企业的历史排放数据,制定了较为符合本地情况的配额分配方案。而开展全国重点企业数据报送工作,将加速推动非试点地区的相关能力建设,尽快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
《通知》要求,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应共同参与、协同推进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国家做好总体协调和顶层设计,明确报告要求和有关规范,地方负责具体的落实与实施,组织开展排放数据的报告、核查与汇总。
因此,省一级发改委成为落实这一排放报告体系的重要一环。
记者采访多地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部门了解,地方发改委已就此文件展开了部分准备工作。一个中部省份已委托相关机构起草一份专门的实施方案来规范报送流程,而一个直辖市为提升数据的准确性,请第三方核查机构也参与到了前期准备工作中。其他几个受访省市也都表示,正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进行相关筹备,但如果今年开始报送,时间的确偏紧。
企业名单五年一调
按照《通知》,开展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主体为: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或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的法人、企(事)业单位,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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